我市积极推进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从社会保障、教育、扶贫、维权、宣传等方面着手,全力做好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工作。
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优先纳入城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范畴。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了各种社会救助范畴,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同时建立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不断完善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工作,积极开展托养机构示范建设。
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我市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步伐,进一步保障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残联系统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工作,全面实施包括残疾学生在内的十五年免费教育,落实助学资金,制定实施方案,为300名残疾学生提供了每人800元的救助,为2015年考入大专院校的学生进行一次性资助。
在扶贫方面,将残疾人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总体规划,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开展捆绑式重点扶贫。同时为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确定扶贫对象,制定帮扶计划。在维权方面,依照《榆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规范核发和管理第二代残疾证实施方案》,6月30日前,全市完成了二代残疾证的年审工作。依照《榆林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考核工作。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残疾人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在神木和绥德两县开展残疾人状况年度监测工作。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和卫生局成立了榆林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在宣传方面,残联与文化局联合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影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开展爱心助残活动。同时加强对典型事迹的宣传,规范建设榆林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并利用好残联门户网站平台,刊登各类信息,积极配合各业务科室和县区工作,宣传报道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工作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并对县区宣传信息员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