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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编辑:yunqinet 发布机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07 15:10:00 来源:本站 阅读:1990




府发[2010]11号

中共府谷县委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府谷县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企业单位,各群众团体:
    现将《府谷县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府谷县委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0年7月1日

 

府谷县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残工委关于率先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五强区中开展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区)”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大投入,加速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给予政策倾斜;充分发挥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认真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坚持自身建设。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教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四)坚持依法推进。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创建目标
    用1年时间完成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任务,各项工作达到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标准,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机制目标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主管领导履行职责。
    2、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县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范围。
    3、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切实得到保障,并随我县经济增长逐年增加。
   (二)社会参与目标
    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进取,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和时代特征的残疾人先进典型。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在人大、政协广泛参政议政,残疾人的需要和呼声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得到反映。 
   (三)康复工作目标
    1、建立完善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制订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和实施方案。
    2、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
    3、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
    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贫困残疾人进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5、80%的街道、乡镇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8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科(室),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80%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建档率均达到90%以上;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及其亲友满意率达到85%以上。
    6、具备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95%以上得到手术复明,贫困患者复明手术费用全部减免,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县。
    7、加强聋儿康复机构行业管理,形成以聋儿康复机构为基础、社区家庭为依托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经过训练聋儿言语能力和智力发展较训前有明显提高,进入普幼普小率达到70%以上。
    8、有康复训练需要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达到80%,基本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50%以上。
    9、形成“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广泛开展精神病患者日间照料、托养、工(农)疗、娱疗等到多种形式康复服务。辖区内贫困精神病患者全部免费服药,在高石崖精神病院住院治疗患者全部免费,到外地住院患者在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办报销过后,再纳入大病救助范围。
    10、综合医院康复科完善康复医疗服务功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有康复训练室,配置专业人员。
    11、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宣传普及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免费配送产品,开展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工作,满足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需求。
    12、切实采取措施,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
   (四)教育工作目标
    1、教育局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2、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
    3、逐步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逐步实现残疾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
    4、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培训网络。
    5、建立残疾青少年助学制度,不断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6、全面实施残疾学生九年免费义务教育,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两免一补”,对接受中专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给予救助,并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
    7、广泛深入开展中国手语盲文推广工作。
   (五)就业工作目标
    1、基本初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全面实施,集中就业有序开展,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发展较好,失业登记工作全面开展,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培训,培训后就业率明显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经费逐年增加。
    2、残疾人就业服务基本符合劳动力市场“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建设要求,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服务队伍专业,业务流程规范,服务职能完善,服务内容全面,基础保障有力,信息化建设良好。
    3、盲人按摩事业有较大发展,经过培训的盲人按摩人员全部实现就业。
   (六)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1、扶贫办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通过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农村残疾人识别瞄准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贫困残疾人稳定解决温饱、提高收入,完成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2、县、乡(镇)两级残疾人服务社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3、举办针对农村残疾人特点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使贫困残疾人得到较好的培训。
    4、坚持以直接扶贫为主,因地制宜,建立扶贫基地,选择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和扶贫项目(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商业等扶贫项目),带动残疾人脱贫。
    5、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城镇个体从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面明显扩大。
    6、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全部纳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保尽保;贫困残疾人按规定享受生活、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社会救助。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参保费根据具体情况由县财政予以补贴。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养老待遇。
    7、建立住房困难低收入残疾人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制度。城市保障性住房、农民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等,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8、城乡广泛开展对残疾人的各种社会救助活动。开展“阳光家园”活动,做好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并达到规定目标。
   (七)宣传文体和社会环境工作目标
    1、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公共文化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社会公众文化生活广泛吸纳残疾人参加;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角),积极开展免费借阅服务;电视台开办手语新闻栏目,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类报刊开设有反映残疾人内容的专栏(版)。
    2、积极响应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社会环境。
   (八)维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1、出台残疾人优惠规定或优惠政策,并落实到位。县政府残工委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残疾人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调研或视察活动。
    2、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对各类残疾人开展灵活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
    3、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制度,落实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得到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
    4、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重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5、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无障碍规范,城市原有道路、交通设施、重要公共建筑物、居民区以及住宅没有无障碍设施的,要制定计划,按规范要求,完成改造,推进城市无障碍化。
    6、县政府成立主管领导任组长、跨部门的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全县无障碍建设。
    7、在小城镇、农村地区有计划地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并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资助。
    8、电视新闻、电视剧等普遍加配字幕,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触摸模型等基本的无障碍服务,残疾人的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取得较大进展。
    9、贯彻《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全年无集体进市、进省、进京上访案件,集体上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置,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九)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
    1、县残联组织机构完善,机制健全,富有活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充分发挥作用。
    2、县残联领导班子“为公、勤政、团结、廉洁”,残疾人工作者思想素质高,业务娴熟,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为残疾人提供周到、专业化服务。
    3、县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配备残疾人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有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率达100%。
    4、县残联各类别专门协会组织健全,经费、场地、人员有保障,县级残联每个协会每年经费0.5万元以上。能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经常开展各项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专门协会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5、形成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纽带、村(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帮扶服务。
    6、村(社区)有残疾人活动室,能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扶贫、康复、教育、就业文体生活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1、县级残联要建有功能齐全,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设备完善,能满足辖区内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需要,做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流程合理、美观适用,具有示范作用。
   (十一)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1、县政府将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总体规划,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当地财政经费预算,并逐年增长。
    2、县政府将残联纳入当地政务外网,实现与上级残联和当地政府部门横向信息交换。
    3、县政府网站开辟宣传残疾人事业、服务残疾人窗口;残联应建立并逐步完善公众信息网,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
    4、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渠道,加强县残联统计台帐的管理,通过统计软件顺利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80%实现统计数据到县。
    5、县残联应加强信息技术普及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每5年至少组织2次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信息报送人员和专职统计人员的培训。
   (十二)“两个体系”建设目标
    1、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真正把“两个体系”建设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2、县政府成立“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两个体系”建设统一领导、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3、县政府要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两个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并逐条对照落实,定期督导考核。
    4、县上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城乡基层组织发挥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对照示范县创建标准,开展前期研究评估,起草总体创建方案和配套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成立创建残疾人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动员大会,做到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建阶段(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对照示范县(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阶段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验收阶段(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做好各类迎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省、市残工委进行申报;省残工委将组织专家来我县进行验收评估。
    五、责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县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创建“残疾人工作示范县”是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政府服务职能,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行政机关的主导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督促,积极为残疾人谋福利、办好事、办实事。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把创建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组织得力人员参与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所需的各项业务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同时加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捐助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筹集资金,发展残疾人事业,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大我县创建残疾人工作示范县活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加助残义务活动,倡导扶弱助残的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同时,辅之以助残志愿者表彰奖励制度,提升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水平。
   (四)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我县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总体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个岗位,并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健全检查跟踪督办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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