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在全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暨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爱心城市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与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单位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五年来,残疾人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康复救助范围逐步拓宽,保障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就业扶贫力度不断增强,文化体育事业日益繁荣。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一会,王市长还将做重要指示,财政部门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财政部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公共财政条件下,残疾人事业属于社会公共产品,是政府弥补资源配置中市场失灵而必须纳入公共财政管理范畴的内容。因此,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各级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十一五”时期,财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章立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十一五”时期,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总体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先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出台了榆林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市为残疾人开发公益性岗位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批重要法规和政策,并连续5年报请政府为全市残疾人做十件实事的资金审核意见。前不久,又配合相关部门拟定了《榆林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将财政资金保障等相关内容写入上述条例,为全市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加大投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日益增强。“十一五”期间,财政部门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从政策、资金、制度等方面对残疾人事业给予了倾斜和扶持,通过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支持领域日益扩大,“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等一系列新兴项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累计投入1.11亿元,年均增长45%。从2008年起每年投入200元,保证市政府每年为残疾人做10件实事,2011年投入增加达360万元。并于2008年起每年为残疾人开发公益性岗位投入补助资金280万元。可以说,“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资金投入最多、增幅最大的时期。
(三)强化管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效益不断提升。“十一五”时期,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规范完善了残疾人事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申请、使用、发放问责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市财政局定期跟踪分析残疾人事业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序时执行进度和资金及时均衡使用。三是强化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加快落实各项政策。
二、“十二五”时期全方位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攻坚时期。支持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爱心城市,让残疾人获得平等的生活权利、沐浴公共财政的阳光,是财政部门的职责。为此,财政部门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的安排财政资金,确保残疾人康复、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支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残疾人事业,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探索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稳定增长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
二是切实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益。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能否规范使用,直接影响到残疾人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到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绩效考评等各环节有机衔接的资金管理机制,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确保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十二五”时期,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支持下,牢固树立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理念,心系残疾人、情系残疾人,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让广大残疾人一同共享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供谱和谐社会的宏伟乐章。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