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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2015年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情况的总结

编辑:yunqinet 发布机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05 15:03:00 来源:本站 阅读:945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提升全国残联系统基础管理水平,中国残联在2014年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的基础上,2015年组织开展了“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

  中国残联机关、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残联高度重视“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对提升基础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全面总结基本经验,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固化成果,形成机制;把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作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督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靠前指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主责单位具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下,残联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全面提升,成效明显。

  一、建章立制工作扎实有效

  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督导落实。对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残疾人工作的11份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全年共制定修订50余项规章制度。专门编制了《中国残联财务报销手册(试行)》、《中国残联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残联基本建设管理体制优化方案》等,基本建立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

  一年来,省级残联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297项,为自觉讲规矩、守规矩、用规矩、依法按章程履职尽责提供了遵循和保障。陕西省在细致梳理、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对决策程序、工作机制、过程监管、绩效评价、督查问责、年度报告等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全新的19项规章制度。四川省各级残联全面梳理现有7类共计3080项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了人员、财务、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基础管理制度建设,重点完善了以“量服”为导向的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制度等。

  二、基础数据管理已具规制

  按照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整体部署,全国150多万调查人员采取“一对一”入户调查等方式,实名录入了2664万人的相关信息,并获得70余万份社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状况调查资料。甘肃、江苏、吉林等省级残联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比对数据,及时转化成果。这些数据为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为国家与各地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以兜底补短为重点的残疾人民生保障的精准服务、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依据。

  三、预决算管理得到加强

  中国残联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中国残联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支出审批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强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中国残联财务报销手册(试行)》,规范中国残联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务事项而发生的出差、业务接待、会议、培训等费用报销和个人医药费报销的相关制度及操作程序;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完成了项目执行单位绩效自评、河北等6个省现场评价和专家整体评价程序。按时完成2014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生化分子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地方残联也采取不同措施,加大对资金预决算管理力度。福建省残联系统对资金拨付、经费开支、项目安排坚持集体研究、逐级审批、加强监督,将省级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残疾儿童康复、“光明行动”、残疾人辅具、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资助残疾人托养等6个年度残疾人专项资金项目列入绩效考评,采取项目执行跟踪督导、项目完成残联自评与财政部门复评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项目“阳光运行”落到实处。河南省残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抓好编制依据、立项论证、决策审批、支出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工作机制,大额资金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再使用,坚持民主阳光理财制度,强化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跟踪、专项评估、违规问责管理机制。

  四、资产监管机制日益完善

  中国残联开展了对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改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原则,制定落实对外投资审批机制,认真履行出资人责任,规范被投资企业经营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清理。

  地方残联积极探索加强资产监管方面有效途径,收到良好成效。北京市残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完成2014年度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对市残联相关8个直属单位进行登记检查,涉及资产金额4.6亿元;落实资产使用管理制度,通过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对新购置资产按规定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江苏省通过“扎口管理、从紧购置、定期盘点、规范处置和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抓好资产登记、使用监管、保值增值等工作;清理盘点了各类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对新购置的资产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避免流失;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规定各处室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工作。

  五、项目执行监管更加严格规范

  中国残联将强化项目执行监管与巡视工作相结合,调整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内容,先后对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8家直属单位开展了专项审计工作,并将第一批5个单位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审计问题向直属单位进行了通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中国残联代管的其中4个社团和2个合作项目实施年度审计,跟踪、指导相关单位落实内部审计整改。对4个直属单位实施了内部审计,在3个直属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对各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制定《中国残联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直属单位开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自查,委托中介机构对部分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抽查。

  地方残联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湖北省残联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做好中国残联与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实施的长江新里程第三期“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的执行和监管工作。根据项目涵盖业务的不同和项目落地区域的不同,制定了实施办法和规定,并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借助新媒体,不仅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还与团省委合作发起微信投票,扩大了项目影响力。安徽省残联制定了《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等标准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督导和评估,加快了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吉林省残联坚持年度内部审计制度,每年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努力达到“工作底数清、基础数据实、服务需求准、项目管理精、程序规范明、绩效监管严、任务完成好”的工作目标。

  六、信息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中国残联积极探“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新型服务模式。搭建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残疾人岗位招聘、生产产品展示、按比例就业公示、政策服务、网上居家就业、远程教育等六个方面服务;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启动“橙就未来”网络助残行动;推出“中国残疾人服务”手机应用程序(APP),为残疾人提供2万多个服务机构的地理位置信息;升级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微信服务平台,开设“微资讯、微查询、微服务”三个板块;通过向地方开放接口进行数据交换与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的应用和服务;着力加大统计制度管理和统计台账建设,实现了45%的主要业务统计数据以台账为支撑,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启动残疾人人口数据、业务数据、残疾人状况和需求数据整合与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开展残疾人统计数据分析服务;完成组织建设业务统计台帐的组织填报、审核与汇总,开展残疾人证智能化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试点城市发卡管理流程规范,确保全国智能化残疾人证的安全和互联互通。

  各地残联根据本地特色和实际情况,开展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个性化、多样化应用。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甘肃省残疾人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吉林省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河南省郑州市“大情报”平台等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搭建,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个性化应用作出积极探索。

  七、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中国残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干部协管工作,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落实与省级党委组织部日常联系沟通机制,与16个省级党委组织部会商,就加大地方政府残工委成员和残联干部培训力度、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相互交流沟通;举办省级残联组联干部培训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残疾人干部选拔培养,建成全国优秀残疾人人才信息库;认真调研基层残联机构改革相关情况,与中央编办首次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山东省就加强和改进残联组织建设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联合召开残联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认真研究提升县级残联组织治理能力方法,起草制定《县域残疾人组织治理能力提升标准》。努力探索专门协会法人治理模式,修订和制定《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重要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办法》等,严格按照《中国残联专门协会项目评估和财务监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评估和监督工作;密切与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对助残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与指导,督导各地落实《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地残联也抓住“基础管理提升年”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山东、吉林、北京、四川、浙江、重庆、湖北等实现了市、县(区)级政府残工委成员纳入省(市)委组织部的培训规划。辽宁省将残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首次纳入省委组织部省内高校干部培训基地计划。甘肃省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及待遇全面落实,全省选聘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18566人,配备率达到100%。天津市将通过考试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了社区工作站统一管理,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系统同步运行,首次在全市组织了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陕西省立足于“强基固本”,从争取政策支持、精心选人用人、建立工作网络三个方面狠下功夫,构建覆盖全省的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浙江省将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培训计划,4家省级单位首次专设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42人通过初审并参加笔试。山东省创新组织设置形式,推行“专职干事+协会+专职委员+志愿者”模式,在党政依托、残疾人需求、市场缺位、残联所能的结合点上找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最佳位置,形成组织健全、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全国省、市、县、乡级残联及直属单位共46525个,实有工作人员111768名;乡镇(街道)、村(社区)共有残疾人专职委员604791名;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4947个,助残社会组织机构2903个。

  一年来,在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共同努力下,“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进一步加强残联基础管理、夯实基础提供了保障。下一步,将开展“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找基础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和评价评估体系,紧抓不懈、力量不减、持续推进,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特色和残联工作特点的基础管理长效制度,为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的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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