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2〕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要求和《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人道主义内涵,承载人类社会平等友爱、包容互助、自强共享价值取向,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文明和谐社会环境,建设“西部文化大市”的重要内容。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促进残疾人文化与社会文化同步发展与繁荣,有利于残疾人改善和革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陶冶道德情操,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我解放;有利于培养自强自信,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推进残疾人融入社会、促进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建立;有利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凝聚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和谐社会、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公共服务均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残疾人个性化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和幸福榆林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不断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维护残疾人文化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的文化服务,满足广大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以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残疾人文化建设环境,促进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加强对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社会参与建设,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人文化事业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方针政策和保障措施,对残疾人文化事业予以优先发展。根据地区差异和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科学发展规划,促进残疾人文化事业科学发展。
(三)目标任务。以加快推进残疾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主线,使残疾人文化事业能够融入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和“西部文化大市”建设之中,基本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为抓手,加强面向残疾人的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基本文化服务,使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以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为突破口,扶持、培育残疾人文化产业和文化艺术品牌,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弘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三、强化工作措施
(四)广泛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服务活动。以“书香榆林”建设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文化助残”、“残疾人文化艺术展示”、“残疾人自强健身”等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提升残疾人自身文化素质和修养,增强残疾人热爱生活,奋发向上的信心和勇气,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热情和潜能,为残疾人提供充分展示才华,参与社会的舞台。
(五)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投资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来化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任务和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投入。要积极拓宽残疾人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引导多种资本投入建设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带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要建立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积极为残疾人搭建文化创业平台,扶持、帮助、鼓励残疾人进行文化创业,帮助残疾人将文化作品推向市场。确保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基本需求,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有目标、有保障地发展。
(六)加强残疾人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残疾人文化事业工作者队伍建设,将残疾人文化人才队伍培养纳入基层人才振兴规划和宣传文化干部培训体系,强化培训教育,努力造就一支专业化的残疾人文化工作者队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摸清残疾人文体骨干的底数,建立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注册登记制度,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优秀文体人才库建设,为残疾人文化事业的繁荣储备人才。要依托市、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建立7个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训基地,12个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和1个残疾人竞技体育训练基地。
(七)加强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我市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市县区都要建有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乡镇(街道)、社区和60%的村建立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圈。继续加大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力度,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娱乐场所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逐步改善无障碍条件,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
(八)加快残痰人文化产业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的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投入力度,扶持、帮助、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创作和推出反映残疾人生活和残疾人事业的文化艺术作品,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
四、加强组织领导
(九)加强对残疾人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西部文化大市”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并结合实际,全面规划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方向,制定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扶持优惠政策,推进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圈建设,使残疾人文化建设与全市社会文化建设同步发展与繁荣,使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同步改善与提高。
(十)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和协调联动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支持残疾人文化事业建设。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在推进社会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建议,吸纳残联组织共同推进。加大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消除对残疾人的偏见,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要将残疾人文化建设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新农村建设评估指标,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让残疾人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榆林军分区,市中级
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榆备单位。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