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加强残疾人精神文化建设,组织残疾人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同时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中、省、市残联《关于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残联“六代会”提出的“兜住底”、“同步小康”和进一步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为依据,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繁荣广大基层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眼睛向下,在过去几年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场地,就近、就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升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残疾人群众文化和特殊艺术加快发展。
二、活动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三、举办时间
2014年5-7月。市残联及各县区可根据实际,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四、活动组织
市残联与市文广新局将于2014年5月中旬开始,结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有序开展文化周活动。各县区要立足基层,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以及乡镇、村文化活动室,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就近就便开展活动,尽量扩大活动覆盖面残疾人文化周以基层城乡社区残疾人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为主要形式。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竞答、读书征文、主题大讨论、演讲比赛等形式,结合市委宣传部开展的学习雷锋主题教育活动,在残疾人当中培育典型人物、树立学习楷模、宣讲先进典型事迹,提高残疾人的思想认识;开展政策宣传、国情教育,把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和加强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残疾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
(二)举办文艺演出,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各县区残联要结合实际,组织本地残疾人艺术爱好者赴基层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鼓励和吸收在文艺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参与各项公益文艺演出活动;邀请专业文艺工作者到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进行艺术知识讲座,提升残疾人的文化素质。条件成熟的县区,可在文化周期间举办残疾人艺术汇演,为发现和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提供舞台。
(三)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要求,结合中国残联推出的“我梦最美”系列文化活动,在市、县和社区、乡村分别举办“我梦最美”残疾人文创大赛,指导和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创作,激发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
(四)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彰显残疾人艺术才华。与文化部门密切联系,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和社区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所,组织举办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集邮、手工艺品(如剪纸、编织、雕刻等)展览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在各地举办的各种文化节、艺术展、展示活动中,要注意为残疾人文化创业开辟销售平台,为残疾人艺术作品走向市场当好参谋和幕后推手。
(五)举办专场观影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需求。针对残疾人看电影难的实际情况,协调电影发行和放映机构举办残疾人电影专场,或协调电视台的影视频道举办残疾人题材电影展映活动。
(六)推动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深入,为残疾人健身提供特色服务。利用社区、乡镇文化站点等基层文体服务基地,举办适合残疾人广泛参与、深受残疾人欢迎的文体活动;在各种棋类比赛、乒乓球、羽毛球、轮椅太极拳、轮椅柔力球、钓鱼等活动中动员残疾人组成较为固定的活动团队,定期举办活动;组织残疾人走出家门,通过参观、游览等形式,亲身感受祖国发展和社会进步。
(七)开展志愿者文化助残活动。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组织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学生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与残疾人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协调公共图书馆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提供送书上门等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
六、活动要求
(一)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举办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对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意义,残联和文化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精心实施。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周的重要意义。
(二)形式多样,突出特色。各县区要把残疾人精神文化社区活动圈和基层残疾人文体服务基地作为文化周的重要阵地,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残疾人的参与兴趣;要做到有计划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保证,让残疾人乐于参与、方便参与、从中受益;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寓教于乐、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题活动,加强不同地区间的文化交流。
(三)注重参与,加大覆盖。文化周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重点是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吸引更多的基层残疾人参与。各县区应突出活动的常态化、经常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能够每个月固定举办各种文化活动,使之成为残疾人身边的舞台和熟悉的场地。
(四)创建品牌,培育典型。各县区残联和文化部门要注意挖掘和利用现有文化资源,将残疾人文化周这一品牌活动按照定期与日常、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下去;要注意培养本地的人才队伍,加强分类指导,培育一批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先进典型;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总结探索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的有益经验。
(五)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精神,努力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舆论氛围。
(六)收集资料,上报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请各县区将文化周活动方案于5月6日前报送市残联宣文科,并注意搜集整理各种活动的音像和图片资料,形成活动总结,于8月1日前报市残联群宣文科。